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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号 提 案 的 答 复

莱州公示网 2019-06-11 公告公示 837 ℃ 0 评论

姜升林、盛全铎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品牌农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们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迅速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科技局,共同认真研究了您们的建议。提案实事求是的分析了我市在品牌农业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科技局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促进我市品牌农业更好发展。

一、加强政策引领

目前,我市农产品知名品牌数量相对较少。下步,我们将重点围绕种养殖业中的主导产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壮大现有品牌,创立新的品牌,通过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根据农业品牌发展建设情况,积极建议市政府对获得省、市及以上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及相关政策扶持,激发品牌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依托我市种业、苹果、大樱桃、大姜、韭菜、肉鸡等农副产品的产业优势,培强叫响农产品品牌,形成莱州独有的品牌优势。

二、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我市目前拥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2家,其中省级10家。企业产品涵盖以种子、苹果、大姜、小麦加工为主的种植业以及畜禽、水产三大产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小规模、大群体”的路子,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形成规模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确使用已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并作到证明商标标识、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地理标志标识、企业商标标识“三位一体”,指导农产品品牌完善标准化、规范化和产业化的经营模式,成为莱州农民的支柱产业和主要经济来源,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农业“新六产”发展的新格局,以此增加产业链条各环节收入。同时,建议市政府对在农产品深加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其产品的市场覆盖面、知名度及销售额等因素,予差异化的扶持政策,增强其积极性和辐射带动能力。

三、开展农产品企业大走访活动

加强部门联动,农业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深入农户、农村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积极指导农户及加工销售企业正确申请和使用商标,指导协会以加工、销售企业和农户为依托,形成“协会+加工销售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产品品牌的产业化模式,辐射带动全市农户健康发展。

四、开展标准化生产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生产,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积极打造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21处,广泛动员发动,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我市“三品一标”企业认证时,严格产地规模标准--要求保护地75亩、露地150亩以上。截止目前,我市有效期内“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达到60家,认证产品110个,认定产地83万亩,认定产品产量87万吨,产地认定面积居烟台市第一位。农产品地理标志指的是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目前我市的大姜、月季等都申报了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五、大力支持品牌宣传

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有效媒体进行宣传,筛选好的农业品牌逐步走向省级乃至国家级的有效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另外,引导拥有品牌的企业通过参加国内外的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和农产品推介会等途径,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覆盖面。针对做的好的农业品牌,可以考虑参加不同级别的展销会,让莱州的农业品牌走出家门,进入省内外,占据国内外的大市场份额。

 

                 莱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515

 

联系科室、联系人及电话:产业化科、高林旭、273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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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政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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