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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金仓街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莱州公示网 2018-12-24 公告公示 664 ℃ 0 评论

关于印发《2018年金仓街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

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现将《2018年金仓街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仓街道办事处

                                                                                                                   2018522

 

2018年金仓街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

工作方案

 

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确保完成2018年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2018年金仓街道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年底前,辖区内规模企业全部完成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明确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基于风险管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基本建立起自下而上、全员参与、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上级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深入开展培训教育

街道安监办牵头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培训教育计划,于7月底前组织各相关企业开展1次全面的培训教育活动,并建立培训教育档案。培训教育以省、烟台和莱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要求为引领,重点培训通则、细则和实施指南的基本内容。并结合标杆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针对性、实效性,真正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牢牢抓在手上。

(二)扎实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

6月底前,街道各相关企业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自评报告。9月底前,安监办牵头要完成标杆企业不低于30%的抽样评估工作;12月底前,要完成除标杆企业外不低于5%的抽样评估工作。同时要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照统筹推进、条块结合的原则,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工作。主要评估认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全员责任落实、风险管控清单修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运行、考核奖惩落实、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调整。企业未通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评估的,一律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限期1个月出具整改报告进行复核;复核仍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组织企业参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点评

7月份起,组织企业参加市局组织的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视频点评活动。分享企业建设成功经验,共同查找分析问题,提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质量。先由企业负责人简要介绍本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再请有关专家给出量化打分和综合评语,并提出整改措施。组织视频点评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督促企业改进完善。

(四)合理应用信息平台

按照上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要求,9月底前,标杆企业全部纳入信息平台管理。12月底前,出标杆企业外的全部企业纳入信息平台管理。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信息平台开展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网上巡查,重点检查各类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检查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过程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形成网上巡查报告。

(五)强化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

8月份开始,安监办要把双重预防体系内容纳入到每次集中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之中,做到逢查必查双重预防体系。9月份和11月份,根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自评、评估、视频点评等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2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集中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应判定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重大风险没有实施最高管理层级管控,且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的,一律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制定具体的推进时间表,每月、每周按照任务分工,拉出清单,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体平台,普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要意义、基本知识和基本理念,使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的新闻媒体安全生产一线行专项行动中,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挖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典型,宣传先进经验,积极打造亮点。

(三)严格风险管理要素标准化审查

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过程中,风险管理”“隐患排查要素必须严格按照双重预防体系要求建设和运行,并作为企业安全标准化审查的否决项。企业安全标准化审查,必须检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企业对危险源辨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的,经评估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未有效运行的,一律不予通过安全标准化审查、取消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称号。企业安全标准化审查通过后,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未持续有效运行的,由原公告单位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称号。待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基本规范,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安全标准化评审。

(四)加大考核督导力度

街道安委办将加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开展和运行效果在镇街相关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权重,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严肃责任追究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倒查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一律倒查发生事故风险点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情况,对因搞形式、走过场,风险管控、隐患治理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在依法追究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附件:金仓街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时间表

 

 

 

             

 

 

 

 

 


附件:

金仓街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时间表

时  间

重点工作任务

内容(标准、要求、目的)

责任单位(人员)

备注

制定金仓街道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莱安办[2018]23号文,科学合理制定,可操作性强。

街道安委办


制订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计划。

认真贯彻执行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街道安委办


组织开展1次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

以省、烟台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要求为引领,重点培训通则、细则和实施指南的基本内容。要结合标杆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建立考核制度。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企业安排人员参加。


1、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自评工作。             2、组织开展的“新闻媒体安全生产一线行”专项行动

1、填写相应记录,写出自评总结。

2、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挖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典型,宣传先进经验,积极打造亮点。

街道安监办及相关企业



组织企业参加市局组织的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视频点评活动

分享企业建设成功经验,共同查找分析问题,提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质量。先由企业负责人简要介绍本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再请有关专家给出量化打分和综合评语,并提出整改措施。组织视频点评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督促企业改进完善。




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

八月份开始,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执法检查。

街道安监办



1、扎实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工作。

2、开展1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集中执法检查。

 

 

1.9月底前,完成标杆企业不低于30%的抽样评估工作。

2.根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1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集中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应判定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重大风险没有实施最高管理层级管控,且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的,一律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继续扎实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工作。

 

12月底前,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要完成除标杆企业外不低于5%的抽样评估工作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一


开展1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集中执法检查。

 

 

根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1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集中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应判定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重大风险没有实施最高管理层级管控,且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的,一律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街道安监办


十二


扎实推进除标杆企业外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工作。

12月底前,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要完成除标杆企业外不低于5%的抽样评估工作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注:以上推进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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