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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欠薪突发事件,切实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性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突发事件发生,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各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启动条件
(一)适用范围
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围堵、拦路等事件。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过激行为(如爬楼、持械威胁他人、打架斗殴等)。
3.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其它突发事件。
(二)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
三、应急处理机构
(一)镇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明明
副组长:李 军
成 员:韩振强、尹云正、房培高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服务中心大厅乡村规划建设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2521752
(二)应急处理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为: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统一对外发布应急信息等。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有重大事件发生的趋势或事件发生后,应急办公室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2.事件的简要经过,所涉人员及资金数量;
3.事件原因、性质和初步判断;
4.事件应急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报告人和时间。
(二)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关于突发事件的报告(电话或书面)后,立即调配相关工作人员,到达事件现场,对事件和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事态程度和事件等级,应急队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三)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领导小组及时调配应急人员、制定应急方案,并通知事件单位相关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五)领导小组视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必须时,请求外援,通知公安、交通部门,开展维护事件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等工作,并及时上报。
(六)应急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预案。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工资拖欠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所属村庄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镇领导小组。对镇领导小组部署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庄应认真贯彻落实。镇领导小组在接到重、特大工资拖欠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应急办报告基本情况,并及时组织应急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在镇领导小组指挥下,各村庄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职责,开展有关工作。
(二)紧急处置。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紧急处置方案,应报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应急结束。重、特大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和平息后,由镇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善后处理工作由各村庄负责,镇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评估和总结。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跟踪处理情况,并将本应急事件的发生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等问题,进行评估,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向市应急办报告。
(三)事件分级。根据突发事件参加人员多少,影响大小及危害程度,分为一般性工资拖欠突发事件、重大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特大工资拖欠突发事件。
1.一般性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一般性工资拖欠突发事件是指发生30人以下的因工资拖欠集体上访的行为,情绪平稳,没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情况。
2.重大工资拖欠突发事件:重大工资拖欠突发事件是指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1、3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因工资拖欠集体上访,且事态呈扩大趋势的;2、3家及以上用人单位或虽30人以下但形势比较紧张的串联共同发起集体上访的。
3.特大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特大工资拖欠突发事件是指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1、100人及以上因工资拖欠集体上访的;2、因工资拖欠危及人身安全,包括有自杀、自残倾向的;3、因工资拖欠引发围堵、冲击市委、市政府等办公场所,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4、因工资拖欠导致较大人员伤亡的。
七、工作要求
(一)各村庄要及时掌握信息,密切注意动态,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二)反应迅速,强化协作。应急队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到现场协调处理。
(三)耐心细致,宣传说服。对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认真细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依法协调,妥善解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协调,将矛盾冲突、纠纷予以妥善解决。
(五)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为了防止群体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急协调组及应急分队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
(六)及时通报,加大处罚。对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对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处罚情况,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莱州市虎头崖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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