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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莱州市住建系统
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由台风、暴雨引发的特大洪水灾害事故,保证莱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下属各单位和行业管理下各公司的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规范、科学、高效、有序进行,确保在中心城区发生水灾时局属各单位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保证城市功能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烟台市中心区防洪(防汛)应急预案》、《莱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莱州市中心城区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莱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职责范围内出现洪涝台灾害及城区低洼地段防汛排涝时,局属各单位和行业管理下各公司采取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以及与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和中心城区各街道的联系、协调工作。
二、风险评估情况
(一)洪涝风险分析。莱州市城市洪涝灾害主要特征表现为:暴雨诱发型、台风诱发型这两种类型,如果以上要素共同作用时,极易引发特大洪涝灾害。
(二)重点防护对象。莱州市住建局职责范围内的排水设施,易受暴雨侵袭、雨水浸泡的道路、桥梁;园林绿化设施;路灯亮化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成立莱州市住建局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住建局职责范围内防汛、防台风工作,总指挥由住建局局长担任,副指挥由住建局各分管领导担任。
总指挥:张成刚
副指挥:李高峰 张子波 王鹏春 贾洪松 曹 磊
成员:局属各单位和科室负责人。
1.主要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及莱州市城区防洪(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住建局下属各单位和行业管理下各公司的防汛、防台风与抢险救灾工作;
(2)组织住建系统内防汛、防台风排涝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汛、防台风排涝的定期演练;
(3)负责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筑工地以及低洼地段防汛排涝与抢险救灾工作;
(4)督促做好城市排涝工作,指导在建工地、危房、临时工棚、低洼易涝区、易出险地段居民和民工等相关人员避险转移,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小区防洪排涝与防台风工作;
(5)贯彻执行市防指下达的防汛、防台风调度命令;
(6)负责住建局系统内防汛、防台风排涝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与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的联络、协调,做好信息传递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将上级防汛、防台风文件下发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周冰。
财审科、城建办:负责协调防汛和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及时筹措、拨付相关资金;责任人:翟玉臣、彭家侯。
政工科:掌握城区排涝抢险救灾动态,综合相关情况,编写抢险救灾简报,负责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的舆情应对;责任人:高长来。
法规科: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造成严重次生灾害的事故责任人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因抗洪抢险需要拆除或损毁的建筑物、构建物和其它设施的赔偿协调工作;责任人:孙曙光。
安监科:协同各单位、科室做好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对各单位防汛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责任人:赵世崇。
人防工程处:负责指导、监督单建人防工程的汛期防汛工作;责任人:王浩。
村镇科、开发办:督导相关镇街做好市区在册危房及疑似危房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人:孟广辉、周玉卫。
规划处:负责防洪工程及排水设施等建设的规划审批;负责做好对影响城市防洪(防汛)、泄洪等违法建筑的性质认定,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理决定等;责任人:方景敏。
建管处:负责建筑工地、临时工棚的防汛、防台风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在建工地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人:杨轩瑞。
市政处:负责城区主要道路、排水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市区排水通畅,协调做好文昌路地下综合管廊工地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人:张永春。
园林处:负责南阳河城区段防汛处置及公园、广场、绿地绿化设施及行道树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人:潘国涛。
环卫处、环卫一体化、天美服务公司:负责保障各垃圾转运站及垃圾处理场汛期正常运行及降雨时市区雨水箅子的清理;责任人:邓鹏、林振宇、姜永平。
路灯处:负责市区主次干道、河流及主要道路的照明设施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人:鹿岩松。
质监站:协同建管处做好在建工地防汛、防台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人:王伟国。
燃气处:督导各供气行业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加强受台风、暴雨造成路基塌陷地段的供气管道抢险和维护;责任人:张德兴。
档案馆:负责提供防汛抢险施工时周边相关档案;责任人:孙国庆。
其他局属单位、科室按领导小组要求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各成员单位除按各自职责完成防汛、防台风工作外,应自觉接受领导小组的指挥与调度,及时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机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建设管理处,贾洪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永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1.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城市防洪(防汛)工作的法规、方针和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市城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2)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区防洪(防汛)应急抢险工作,开展城市防洪(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3)编制并实施城区防洪(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4)组织开展防洪(防汛)检查;
(5)做好其他有关城区防洪(防汛)抢险工作。
2.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职责
指挥部组建5个应急救援组,当启动预案应急响应时,可根据需要先行启动相应应急工作组,其他应急工作组做好启动准备。当启动重大事件应急响应时,启动综合保障组、积水巡查组、排涝抢险组、工地检查组、灾情调查评估及善后处理组5个应急工作组。
3.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组名 |
组成单位 |
主要职责 |
综 合 组 |
局办公室 财审科 政工科 法规科 市政处 |
①掌握城区排涝抢险救灾动态,综合相关情况,编写抢险救灾简报; ②负责编写向市委、市政府、上级防指及有关部门汇报的相关材料; ③负责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的舆情应对; ④灾害结束后,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等; ⑤重大事项的协调、联系。 |
积水巡查 组 |
市政处 园林处 路灯处 环卫处 |
负责辖区范围内积水区域巡查,并把巡查情况及时上报综合组 |
工地检查组 |
建管处 质监站 村镇科 开发办 |
督促、检查管辖范围内在建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指导街道做好城市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危房居民和民工的应急转移准备工作。 |
排涝抢险组 |
建管处 市政处 园林处 环卫处 路灯处 |
①按照指令和预案要求,做好辖区范围内积水区域排涝; ②对受台风、暴雨影响造成的险情进行抢险和维护。 |
后勤保障组 |
局办公室及相关局属科室 |
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市住建局防汛防台风排涝的后勤保障工作。 |
四、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预警级别划分。根据天气预报、已出现的降雨情况和实时汛情等,将城市防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分为IV、III、II、I四级,分别用蓝、黄、橙、红色表示。
1.IV级(一般,蓝色)预警是指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对中心城区有影响的水库有可能发生险情或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城区道路积水,部分房屋进水。
2.III级(较大,黄色)预警是指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有可能发生较大险情或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城区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3.II级(重大,橙色)预警是指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内主要排洪河道漫溢,河水严重倒灌;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有可能出现重大险情或水库水位达到校核水位,可能造成城区受淹。
4.I级(特别重大,红色)预警是指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二)应急响应
1.IV级应急响应。当出现IV级应急响应的汛情时,全体成员单位进入警备状态,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全体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险情的监视和防洪(防汛)准备工作,对出现的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加强防汛值守,汇总情况及时上报。
2.Ⅲ级应急响应。当出现Ⅲ级应急响应的汛情时,全体成员单位立即进入警备状态,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全体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险情的监视和防洪(防汛)准备工作,对出现的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情况建议指挥部启动预案。
3.II级应急响应。当出现II级应急响应的汛情时,立即启动预案,全体成员单位立即进入警备状态,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岗值守待命,由局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抢险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将情况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及时汇总相关情况并上报局应急指挥部。
4.I级应急响应。当出现I级应急响应的汛情时,全局接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全体成员单位立即进入警备状态,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岗值守待命,按各自职责进行抢险工作,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及时汇总相关情况,上报市城防指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报告制度
洪涝灾害发生后,各成员单位监测点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动态灾情,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核实并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电话报告、20分钟内书面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上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应急结束
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局应急指挥部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应急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应急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单位要尽快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对实施应急处置的事件,要做出专项的总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要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洪(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建管、市政、园林、环卫、路灯等单位须配备对讲机等通信设施。
(二)抢险与救援保障。对重点防护目标,各单位根据职责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实施方案,并报局应急指挥部后由责任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三)物资保障。防汛、防台风物资储备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保障急需”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库存,保证物资安全、齐备。
1.编织袋及物资存放城区防汛指挥部仓库(市政处仓库)。由市政处、园林处、环卫处等皮卡车负责运输。(责任人:潘国涛、邓鹏)
2.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存放沙子300方、石子200方、沙袋200条、铲车1辆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大院内。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园林处、路灯处等工程车辆负责运输。(责任人:曲国明、潘国涛、鹿岩松)
3.建管处物资、车辆、机械(35吨吊车1辆、8吨以上吊车3辆、挖掘机2辆、装载机1辆、推土机2辆、货运车10辆、排水泵15台、编织袋500条、石子500立方、砂600立方、铁丝100公斤、铁锨300把、镐300把)依托城区建筑工地,由建管处负责调度到事故现场。(责任人:杨轩瑞、王伟强)
4.规划处、环卫处、园林处、园林公司、路灯处分别准备沙袋200条、铁锨30把、镐20把、铁锯20把存放各自单位仓库。(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5.由市政处办公室出一辆指挥车,市政处、规划处、建管处、园林处、城建办准备面包车,在住建局院内待命运输抢险队员。(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六、后期处置
(一)抢险物资补充。针对当年防汛、防台风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二)水毁工程修复。相关单位对影响当年防汛、防台风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遭到毁坏的排水、亮化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三)灾后重建。各单位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四)调查与总结。每年应针对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
七、有关说明: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预案》中成员单位、责任人随机构职能和人事调整而自行调整,调整人员名单应及时报送指挥部办公室,不再另文下发。
附件:1.住建局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表
2.住建局应急救援中队人员名单
3.莱州市住建系统防汛体系图
莱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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