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8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莱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山分局
联系方式:233100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韩宗生 |
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 |
莱州市土山镇谭家村 |
370683111018JC00029F00010001
|
宗地面积199.30平方米;建筑面积77.53平方米 |
住宅 |
|
2 |
|
|
|
|
|
|
|
3 |
|
|
|
|
|
|
|
公告单位: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23日
本文暂时没有评论,来添加一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