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 10 月 12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莱州市国土资源局朱桥分局
联系方式: 239100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学孟 |
土地/房屋 |
莱州市朱桥镇八里埠子村 |
集体土地 |
用地面积165.52平方米建筑面积56.42平方米 |
农村住宅 |
|
2 |
|
|
|
|
|
|
|
3 |
|
|
|
|
|
|
|
公告单位:莱州市国土资源局朱桥分局
2018年 9月 20 日
本文暂时没有评论,来添加一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