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权人杨希君的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朱桥镇后杨家村一处房产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莱宅集建(90)字第0411002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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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权人杨希君的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朱桥镇后杨家村一处房产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莱宅集建(90)字第0411002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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