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权人王崇昌的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朱桥镇后杨家村一处房产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莱宅集建(90)字第0411019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9月 7日
本站全新升级——点此免费发布信息 |
|
因产权人王崇昌的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朱桥镇后杨家村一处房产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莱宅集建(90)字第0411019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9月 7日
本文暂时没有评论,来添加一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