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权人苑洪双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莱州市土山镇东薛村,莱房土政字第11140266号房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产证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27日
本站全新升级——点此免费发布信息 |
|
因产权人苑洪双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莱州市土山镇东薛村,莱房土政字第11140266号房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产证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27日
本文暂时没有评论,来添加一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