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8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郭家店国土所
联系方式: 251362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范波 |
土地/房屋 |
郭家店镇林格庄村 |
370683103030JC00235F00010001 |
168.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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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 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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