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权人陶洪开的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郭家店镇陶家村,莱房仲政字第19-090323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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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莱宅,322号,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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