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转来的反映“郭家店镇宋光村路南非法挖砂问题”的督办通知单(编号:2018015)。对此问题,我局正在积极配合郭家店镇政府开展专项整治。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宋光村路南“挖砂”地点属砂石加工场,现场加工外购砂石,无就地采砂行为。该场地最早形成于2012年8月,至今已多次转让、转包。郭家店镇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国土、安监、电力等部门,于先后于2012年8月、2016年9月30日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2016年10月28日,查扣铲车两辆,责令其停工撤离设备;之后发现该场地仍在夜间、节假日实施加工, 2018年4月23日,再次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线索后,现场发现仍有断续加工活动。
7月12日,郭家店镇政府开展砂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并组织职能部门联合现场调查,责令该洗砂场于7月底前撤离设备、清理场地、停止生产,逾期不撤离清场的,郭家店镇政府将组织强制执行,并予以强制停电。
莱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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